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简称“公基”)主要考察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教育学
教育学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与任务。
教育现象的分类,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等。
教育学的发展历史及主要流派,如夸美纽斯、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杜威等人的教育思想。
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如教学原则、教学方法等。
心理学
认知发展理论,如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埃里克森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等。
学习理论,包括行为主义、认知主义、建构主义等。
学习动机理论,如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阿特金森的成就动机理论等。
教育心理学
学习动机、学习迁移、问题解决等理论。
教育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和方法。
教育法律法规
熟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
了解我国的教育法律制度体系,包括宪法中的教育条款、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等。
教师职业道德
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等。
政治理论知识
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
涉及国家政治制度、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经济知识
了解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的基本概念。
管理知识
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
科技与文化知识
积累科技常识、历史人文知识。
包括中国传统文化、世界文化、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时事政治
关注近一年的国内外重大事件。
教育教学技能
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材教法等内容。
学科专业知识(部分情况下):
根据报考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等)考查相关专业知识。
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通常以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等形式出现,考查考生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建议考生系统复习上述各部分内容,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应对教师招聘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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