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笔试的算分方式如下:

一般职位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50% + 申论成绩 × 5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40% + 申论成绩 × 30% + 公安专业科目成绩 × 30%。

其他特殊职位

例如,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30% + 申论成绩 × 30% + 法律专业知识 × 40%。

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30% + 申论成绩 × 20% + 专业科目成绩 × 50%。

建议:

一般职位:考生应重点提升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答题能力,这两科各占50%的权重,需均衡备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除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外,还需重点准备公安专业科目,三科各占一定比例,需全面复习。

其他特殊职位:根据具体职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准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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