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钢琴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如下:

考试目的

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和生理条件。

考试内容和形式

主考项

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其中一首为背谱弹奏奏鸣曲快板乐章,曲目自选;另一首为视谱弹奏车尔尼练习曲,曲目由现场抽签决定。

抽签曲目分为两个级别组:

第一组:车尔尼299练习曲第12、14、30首。

第二组:车尔尼740练习曲第11、17、21首。

副考项或加试项

现场背谱弹奏一首作品,曲目自选,范围是奏鸣曲快板乐章、乐曲和练习曲。

评分标准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和姿势。

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考生弹奏练习曲的速度应接近原谱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

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其他要求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

建议选择能够体现自己最高水平的曲目,同时要熟悉曲目,确保在考试中能够流畅演奏。

需要大量练习,特别是练习曲和奏鸣曲,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准确演奏。

加强视奏练习,以应对现场抽签决定曲目的情况。

保持冷静,将最好的表现展现给评委。

通过以上信息,考生可以更好地准备山东高考钢琴考试,确保在考试中能够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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