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的初中招生考试主要包括文化科目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文化科目考试

考试科目:包括九年级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以及八年级的生物学和地理。

考试方式

文化科目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试卷。

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及体育与健康采取现场测试。

信息技术采取上机考试。

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湖南地方文化常识等科目考试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艺术素养、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学业水平等多个方面,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等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录取顺序。

录取顺序

按照文理科、普通班、重点班、实验班的顺序进行录取。

普通班按照考生志愿填报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已经录取完毕,则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重点班和实验班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总分相同的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素质等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录取顺序。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有特殊情况的考生,如身体残疾、优秀艺术特长等,可以适当加分或者优先录取。

建议考生和家长关注永州市教育局发布的最新中考政策和录取办法,以便及时了解考试安排和录取规则,做好充分的备考和志愿填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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