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论中,序号的写法主要遵循以下规则:

序号格式

通常使用阿拉伯数字“1”表示序号。

如果题目要求使用中文大写数字,则按照题目要求书写。

序号位置

序号应放在每个要点或段落的开头,以清晰标记新的内容。

序号间隔

序号后面应留有一定的空白,以便于区分不同的要点或段落。

序号使用

对于单一题,建议使用“1.2.3.”等连续数字形式。

对于综合题,主体分析内容建议分条撰写,并使用“一、二、三”或“1.2.3.”等形式。

特殊格式

小题序号用“1、2、3、4”,应用文用“一、二、三、四”。

大写“一”后用顿号“、”即“一、”;小“1”后用“.”即“1.”。

占格

序号一般只占一格,不需要占2格甚至3格,因为序号主要是标识要点,让要点更清晰,更方便阅卷。

其他注意事项

标点符号正常单独占格,特殊的段尾标点符号因不能居于行首,故遇行首位置时需在上行句末书写,可不单独占格。

综上所述,申论中的序号使用应当规范、清晰,并且符合题目要求的书写格式。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具体题目要求和书写规范,灵活运用不同的序号形式,以确保文章的逻辑清晰和易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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