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考试顺序如下:

县试:

这是最低一级的考试,通常由考生所在县的县官主持,每年举行一次,时间多在春季。通过县试的考生被称为秀才。

府试:

在县试通过后进行,由知府主持。府试通过后,考生可参加院试。

院试:

也称为章试,由朝廷委派学政主持。院试通过者称为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

乡试:

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一次,因在秋季举行,故又称秋闱。主考官由皇帝委派。通过乡试的考生被称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

会试:

在乡试次年春天于京城举行,也称春闱。由礼部主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均可应考,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

殿试:

由皇帝亲自主持,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会试录取的贡士参加殿试,按成绩分为三甲。一甲三名,第一名称为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均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总结起来,古时科举考试的顺序是: 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殿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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