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综合考试规则包括以下几点:

文具和证件

考生须自备0.5毫米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直尺、三角板、量角器、圆规、削笔刀等文具,并装入透明文具袋。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不得携带和使用涂改液、修正带。

入场安检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45分钟到达考点,接受检查通过后方可进入考点和考场。

进入考点前,须将非考试物品提前交送考人员,再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通过金属探测仪后,再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

检查通过后,排队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科目考场。

考场内规则

考生应遵守时间规定,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到达考场,避免迟到。

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各科目开考15分钟后将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其中外语科目开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禁止携带物品

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手表(手环)、计算器等电子设备、金属首饰、书籍资料、小抄、草稿纸、书包、打火机、钥匙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点,否则视为考试违规。

再选科目考试

参加再选科目考试时,每半日首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全部退场,第二场考试开始前须重新接受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仪安检,通过后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高考的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考生应严格遵守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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