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考试时携带文具需遵守以下规定:

必需文具

黑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

铅笔(2B铅笔)。

无封套橡皮。

绘图仪器(如直尺、圆规、三角板)。

特殊要求

有些城市或考场会提供考试文具用品,考生只需携带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要求携带的文具即可。

个别省市(如湖南、吉林、甘肃)已宣布统一提供考试文具,考生不得自带作答工具,否则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考生自带文具需为塑料透明外壳黑色字迹中性笔(含备用芯)、塑料外壳自动涂卡铅笔(含备用芯)、橡皮,以及用于文具收纳的全透明塑料文具袋(盒)。

所有科目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将文具带出考场,用毕应自行收纳放入文具袋(盒)内并放置于桌面中间位置。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规定的文具参加考试,除此之外,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眼镜盒、水杯、饮品等物品进入考点。

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

建议考生提前确认所在考点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文具,以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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