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在参加军考时,可以享受以下加分政策:
烈士子女
加分最多:20分。
条件:烈士的子女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
退役军人
加分最多:20分。
条件: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录取时加20分投档。
其他情况: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其他军属
军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加10分。
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3年10月),以及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加5分。
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经派出用人单位鉴定表现突出的,加5分。
本人被中央军委授予勋章、荣誉称号或获得战时一等功的:增加30分。
父母为烈士的:增加20分。
父母被党和国家授予勋章荣誉称号的:增加20分。
父母因公牺牲的:增加20分。
父母获得战时一等功的:增加20分。
建议
烈士子女和退役军人:这两类人员在军考中享有最高20分的加分政策,是加分最多的群体。
其他军属:根据具体情况和服役年限,加分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这些加分政策旨在鼓励军人及其家属投身国防事业,提高军队整体素质。符合条件的军属应积极申报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加分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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