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考试主要考察以下内容: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客观性试题,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部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申论:主观性试题,主要测试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专业科目

公安专业科目:客观性试题,主要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职业素养: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基础知识: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能力: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事)件,严格守法、规范执法,有效沟通协调,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心理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部门的一线执法职位的,还需参加心理测评。

其他

报考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

建议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同时加强对公安专业科目的学习,特别是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方面的内容。此外,还需关注时事政策及相关知识点,以应对可能出现的时事政治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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