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违纪是指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例如,携带手机、电子词典等未经允许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将这些物品放在非指定位置。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考生未在分配给自己的座位上参加考试。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即在考试开始前或结束后进行答题。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

这些行为干扰了考试的公平性和秩序。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

例如,在考场内大声喧哗、吸烟等。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

考生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离开考场。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例如,未按要求对考试座位、课桌等相关部位的物品、字迹等进行清理等。

考试违纪行为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可能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严重者可能会影响考试成绩甚至被开除学籍。因此,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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