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招生考试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制定有关招生、考试及录取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措施。

组织和管理各类招生考试

负责全省研究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专的招生考试录取管理工作。

负责全省高等(中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工作。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等综合性考试和录取管理工作。

负责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类非学历资格证书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工作。

负责社会其他行业委托的考试管理工作。

命题与题库建设

负责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中专招生考试等综合性考试的命题与题库建设组织管理和研究工作。

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

负责各市、院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对外联络与合作

负责招生考试的对外联络与合作,协调省直各有关部门之间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科学研究与信息服务

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科学研究;开发招生考试信息资源;开展招生考试服务工作。

权益保护与违纪处理

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权益,查处违纪违规考生,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招生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其他相关工作

负责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申报、招生宣传、招生咨询、新生录取和年度招生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负责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建设、完善和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整理未报到考生名单和复查清退考生档案,并按规定进行退档;负责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办理。

这些职责涵盖了从政策制定、考试组织、命题管理、业务指导、权益保护到科学研究和信息服务的各个方面,确保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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