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心脏病:
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等,除非通过手术治愈或符合特定条件(如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且无需手术等)。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慢性骨髓炎、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
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者。
传染病:
某些传染病可能因健康和安全考虑暂不宜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如肺结核、乙型肝炎等。
血液病:
如重症肌无力、严重贫血等,可能影响学生的健康状态和高考表现。
患有上述疾病的考生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并根据当地教育部门的规定和考生的实际健康状况申请高考特殊照顾或延期考试。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疾病严重到威胁生命,学校和家长可能会建议学生暂时或永久放弃高考。
建议患有上述疾病的考生在高考前积极治疗疾病,待病情稳定或治愈后再考虑报考高校,并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以便及时申请特殊照顾或延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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