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以下物品:

身份证:

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准考证:

打印好的准考证,确保信息清晰可读。

2B铅笔:

用于涂答题卡。

橡皮:

用于修改答题卡上的错误答案。

黑色签字笔:

用于填写答题卡和草稿纸。

无声计算器:

允许使用的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个人工作证明:

有些单位所出具的免试证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

学历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免试科目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适用)。

建议考生至少打印两份准考证备用,并仔细确认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学校地址、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以确保不迟到或走错考场。此外,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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