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时,考生需要携带以下物品:
身份证:
有效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准考证:
打印好的准考证,确保信息清晰可读。
2B铅笔:
用于涂答题卡。
橡皮:
用于修改答题卡上的错误答案。
黑色签字笔:
用于填写答题卡和草稿纸。
无声计算器:
允许使用的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个人工作证明:
有些单位所出具的免试证明,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年限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
学历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如免试科目条件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果适用)。
建议考生至少打印两份准考证备用,并仔细确认准考证上注明的考点学校地址、考场号和座位号等信息,以确保不迟到或走错考场。此外,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不得携带任何违禁物品,如手机、电子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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