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考试内容主要分为 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数量关系: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判断、推理、运算等。

判断推理: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常识应用:测查考生的社会认知能力和运用工作生活中各类常识理解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资料分析:测查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等各种形式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申论》

阅读理解能力:测查考生对给定材料的理解、分析、归纳和概括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测查考生对材料进行深入分析和综合判断的能力。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测查考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的能力。

文字表达能力:测查考生以文字形式准确表达自己观点和思想的能力。

专业科目笔试

根据不同职位的要求,部分职位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和审计系统“审计专业类”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建议考生根据自身所报考的职位要求,认真准备相应的科目和内容,以提高通过考试的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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