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简称科举,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基本制度。它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持续了1300多年。科举制度的目的是选拔有才干、品德高尚的人才担任政府官员,从而保证政府的稳定和统治秩序。
科举制度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童生试:
这是科举考试的初级阶段,主要测试学生的基本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通过童生试的考生称为秀才。
乡试:
每三年一次,秋季在各省城举行,凡本省秀才和监生均可考试,考中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
会试:
每三年一次在京城举行,在乡试后一年的春天,各省举人可以参加,考中的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
由皇帝主持,取中者统称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取三名,依次称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和相关知识,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口试。科举制度的实施,使得社会地位和财富不再主要由出身决定,而是以个人能力和学识为主要选拔标准,从而为更多有才华的人提供了进入官场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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