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全国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自2017年起便开始了高考综合改革的实施。具体改革措施如下:
改革启动时间
北京的高考综合改革自2017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即2017级高一学生。
考试科目调整
从2020年起,北京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
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选考科目成绩构成,选考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任意选择,高考总分750分。
多元录取机制
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高校从6门选考科目中,分专业(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最多不超过3门。考生选考科目满足任何1门,即可报名。
综合素质评价
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考虑学生的学科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创造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普通高等院校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确保选拔具有全面发展潜力的学生。
英语考试改革
英语考试一年两考,取成绩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总分,并增加口语考试。
其他改革措施
引入多元化题型,例如开放性题目、实践性题目等,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减少考试科目数量,为学生提供更多的科目选择,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和考试负担。
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这些改革措施旨在通过调整考试科目、引入多元化题型、推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更全面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确保高考招生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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