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教师在考试期间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领取试卷
任课监考教师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印刷点领取所教班级的全部试卷,并签名确认。
非任课监考教师应提前20分钟到达考场。
准备考场
进入考场后,监考教师需要板书考试相关信息和提示信息,包括考试课程名称、考试形式(开卷或闭卷)、考试起止时间等。
提示信息还应包括“凭学生证件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等内容。
组织学生入场
提前10分钟组织考生入场,检查学生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并核对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两证不全者禁止入场,并指导学生按均匀间距要求入座。
宣读监考指令
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需要宣读《监考指令》,包括禁止携带手机入场、禁止携带透明胶带和自带草稿纸、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等。
分发试卷
检查学生就座情况,清点实考人数,并在规定时间发放试题及答卷。
提醒并检查学生在试卷上填写班级、学号、姓名等信息,确保试卷与所考课程相符。
监考过程
开考15分钟后不准学生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方可允许学生离开考场。
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必须认真巡视检查,不得阅读书报、接打电话、批改作业、闲谈说笑、抽烟或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可随意离开考场。
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问题,须举手示意,监考教师应及时了解并解决问题。
不得回答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对试题印刷不清之处当众说明,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收卷与清场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收卷,学生不得将试卷带出考室。
按顺序清查、整理并装订好试卷,不漏收、错收。
清理考场,确保考场安静、整洁,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记录与报告
填写《考场记录表》及试卷袋上的有关信息,上交试卷袋。
如发现学生考试违规行为,应及时与考务办联系,并按照《学生考试违规处置》程序处理。
通过以上步骤,监考教师可以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和公平性,维护考场的秩序和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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